黄国钧
新余市人大常 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关于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研究,定于5月25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市会展中心一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期半天。 本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污水治理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医改后乡镇卫生院运营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应急救援装备的议案;4、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书面);5、人事任免。 请市人民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政协一位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城投公司、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人,市人大各专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请相关部门准备好会议材料,并打印一式70份于5月24日前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秘科。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